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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收到考試成績,還欠三分才合格,雖然可以以功課分填補,最後這科可以合格,但考試不合格便是不合格。我已作答了題目要求用的理論和寫例子,考完時,我還一臉歡喜,沒想過這樣子,今晚同學叫我問學校為何,剛已寫了電郵。

有一個同學五月申請遲交功課,學校沒即時拒絕,只是說看看他考試成績如何,昨天他得知合格,而且不是剛合格,怎料學校說要他重唸,若跟著二科他合格的,讓他重唸,否則不接受,但最快要明年二月才知。可是我們這個課程已停辦,我們是最後一批學生,我的同學可以怎樣?而且他與我們一起做專案研究,今天下午他還申請退學,那麼我們餘下的四人怎麼辦?這次不是我同學的錯,他遲交不對,但學校為什麼不立即拒絕,使他懷有希望,要是早點拒絕,他不會再唸,我們分組時也該知怎做,現在專案研究的工作已開始,而他有這方面的經驗和知識,我們少了他,我們不知怎做。我們今晚已發電郵給二所大學,我們和退學的同學該怎做。

學校要求學生做合理的事是對,但我們遇到問題時,學校(英國的學校,而不是香港的科大)不應拖拖拉拉,使學生不知所措。

莫名其妙,莫名其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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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LORENCE 翡冷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